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和湖北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》规定,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高度重视,积极采取措施,认真抓好贯彻落实。现向社会公布2020年中心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。
一、总体情况
2020年,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建立健全工作制度,完善信息公开专栏,加大信息公开力度,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
(一)明确工作机构,确保责任落实
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月度例会认真研究,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。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,明确综合部为中心政务公开工作机构,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,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,确保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。
(二)建设长效机制,强化网站管理
为加强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门户网站和信息平台的建设、管理与维护,制定并印发了《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门户网站和信息平台管理办法》(荆公检发﹝2020﹞7号),明确各部门管理职责和安全规范,实行“统一领导、统筹规划、分工协作、各负其责”的管理办法,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,从而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实施。
(三)严格审批程序,规范信息发布
中心门户网站和信息平台的信息、资料发布,严格执行编辑初审、送审和发布的工作流程。严格要求各部门各所在提供信息、资料时,把好政治关、导向关和文字关,杜绝政治性差错,杜绝公布不能公布的检验检测数据,不能泄露中心机密,避免知识性、专业技术性、文字和数据等差错。
(四)做好日常维护,畅通公开渠道
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,扎实做好本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,按照《条例》规定,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分类整理,对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门类,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并上传网站,按要求定期更新相关栏目信息。
2020年,通过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和更新各类信息72条,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47条,政务公开类信息9条,其他信息16条。根据工作需要,门户网站设置了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“精准扶贫”“文明创建”“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”“进企业、解难题、促发展”栏目。
二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
2020年,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,中心积极采取措施,一是在门户网站设置了“政府信息公开”专栏,下设“政策”“政府信息指南”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”“政府信息公开年报”“网站工作年度报表”“依申请公开”栏目;二是主动公开了中心机关职能、机构设置、办公地址、办公时间、联系方式、负责人姓名、本年度工作要点、财政预决算、本年度政府采购、检验检测任务完成情况、降成本工作兑现情况等;三是上传了三个直属单位的检测资质能力证书及附表,向公众主动公开中心检测范围、业务受理流程等等。
第二十条第(一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本年新 制作数量 | 本年新 公开数量 | 对外公开 总数量 |
规章(设区的市、自治州人民政府应提供相关数据) | 0 | 0 | 0 |
规范性文件(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决定、公告、通告、意见、通知,以及标题采用“规定”“办法”“细则”“规范”“规程”“规则”等字样的公文,一般情况下属于规范性文件) | 0 | 0 | 0 |
其他主动公开文件(含本单位或本单位办公室名义正式签发的、除规范性文件以外的主动公开文件,可参考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平台“其他主动公开文件”栏目数据) | 2 | 2 | 2 |
第二十条第(五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(指2019年事项数) | 本年增/减 (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,减用负值表示,如-8) | 处理决定数量 (指2020年办件量) |
行政许可 | 0 | 0 | 0 |
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(指行政许可以外的政务服务事项,含行政确认、行政奖励、行政裁决、行政给付、行政处罚、行政强制、行政检查、行政征收和其他类,以及公共服务事项) | 0 | 0 | 0 |
第二十条第(六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(指2019年事项数) | 本年增/减 (指2020年增加或减少的事项数,减用负值表示,如-8) | 处理决定数量 (指2020年办件量) |
行政处罚 | 0 | 0 | 0 |
行政强制 | 0 | 0 | 0 |
第二十条第(八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上一年项目数量 (指2019年收费项目数) | 本年增/减 (指2020年增加的收费项目数,减用负值表示,如-8) | |
行政事业性收费 | 0 | 0 | |
第二十条第(九)项 | |||
信息内容 | 采购项目数量 (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总个数) | 采购总金额 (指2020年以政府集中采购方式采购的项目已支付的总金额) | |
政府集中采购 | 17 | 25.98万元 |
三、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
(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: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,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) | 申请人情况 | ||||||||
自然人 | 法人或其他组织 | 总计 | |||||||
商业企业 | 科研机构 | 社会公益组织 | 法律服务机构 | 其他 | |||||
一、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二、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三、本年度办理结果 | (一)予以公开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(二)部分公开(区分处理的,只计这一情形,不计其他情形)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三)不予公开 | 1.属于国家秘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危及“三安全一稳定”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6.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7.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8.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四)无法提供 | 1.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五)不予处理 | 1.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
2.重复申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3.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4.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5.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六)其他处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(七)总计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||
四、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四、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情况
行政复议 | 行政诉讼 | |||||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| 复议后起诉 | ||||||||
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结果维持 | 结果纠正 | 其他结果 | 尚未审结 | 总计 | |||||
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 0 |
五、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
2020年,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有:一是网站建设不够完善。中心门户网站经过前期的建设和试运行,今年下半年开始正式进行人员培训和网站内容建设,依分类上传相关信息,完善网站栏目。目前,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已初步完成内容建设,部分栏目建设还不够完善,还需要进一步强化管理,不断提升公开信息的质量和范围。二是网站创建时间短,建设人员缺乏相关工作经验。
下一步,中心将严格贯彻落实省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,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,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、及时、规范。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宣传和培训,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;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,主动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,特别是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业务信息,并安排专人负责及时更新相关信息栏目,确保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全面性、完整性和时效性;三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,对各类公开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和梳理;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力度,做好信息上传校对工作,定期组织专项检查,切实促进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。
六、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
无。